2010年2月10日 星期三
2010-02-11
告白就是要帶著離婚協議書!
這才叫做真男人。
所以我辦不到啦,哈哈。曾經跟人閑聊閑扯,最後聊到怎樣告白最有情調最有氣氛最有魄力,然後我們的答案是結婚登記書,過兩周電視就這樣演了,好梗當場變成老梗,干。所以我想到乾脆出猛招好了,與其帶著象徵約束的結婚登記書,不如帶著象徵自由的離婚協議書,前者表示有走到最後的勇氣,後者表示有隨時離開的權力。我想,對我來說,後者的決定更艱難點吧。可是,走下去是要互相扶持,要分手是可以一個人決定的,有沒有這紙協議,貌似不是這麼重要了。
是說,我終於做好決定了。 (這句話很有既視感,日)
說了之後,結果怎樣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我了了一樁心事,給對方造成某種程度的困擾,困擾的緣由我也知道。這樣的我其實很自私,為了不讓自己迷惘,將問題拋給對方,對方何其無辜,她沒必要擔起個決定的責任。以前總覺得被告白的一方會覺得開心,受寵若驚,其實錯的離譜,被告白過的人應該都懂,那種眼神很難拒絕,很難在當下給對方當頭棒喝,大喊:『祛除妳不潔的思想!』
辦得到才怪,起碼我不可能辦到,所以我覺得告白是種情感綁票,誰知道自己也會淪落到這天,還是跟多年的知交好友告白。
其實你是個智障對吧?洪先生。
我想是的。
我想是的,從發現喜歡上某人到現在,我好像已經交了兩任女友了,而且都沒瞞過對方。連酒後好事都沒有隱瞞,這樣的處境告白還會成功我只覺得見鬼。我真的不是一百分,搞不好連六十都沒有,能給的只有誠懇,還有自己這個人。
『我唯一能給妳的,就是我自己。』「對不起,我承擔不起。」
言猶在耳,這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呢?是說我還記得初戀情人的家裡電話,卻記不得他的容貌,我還記得她身上的味道,跟到吉野家時我們常坐的角落,卻忘記是什麼機緣讓我跟她不只是朋友。我常常記得瑣碎的小事,卻忘記攸關重大的節點。那時候的記憶還明確,是國小的回憶,那為什麼國中沒留下值得回憶的殘餘呢?我只記得從國中開始,我就是被孤立的存在。那時候自己的解釋是我比他們成熟,但事實上呢,只是我不懂所謂人情世故而已,該慶幸的是,這是台北市,我沒有什麼霸凌的回憶,除了廁所那場二打九的混戰。
高中是段很難解釋的時期,我跨越在很多世界的邊線上。我既是班上的一員,但又不是。我既是糾察的一員,但又不被全然認可。我既是學弟妹班上的靈魂人物,但又不屬於他們。我既是松青的主筆之一,但卻未曾有過真正的職位。不管是111、214、305都好,他們都不將我視為成員,在學校內,是沒有歸所的人。該怪同學?當時我的確是這樣想的,只是旁人為什麼可以如魚得水,我卻只能臨淵羨魚。根本絕對在自己身上,只是人總是短於自見,我永遠看不到而已。
過兩天,趁年假把這陣子的日記給整理整理。
現在,我好像需要點動力來前進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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